关于原城南小学停车场先行实施
收费管理的通告
为进一步规范车辆停放秩序,提高停车场内泊位周转率,缓解停车难矛盾,经市政府授权,根据《兴化市区机动车停车管理暂行办法》及《兴化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》的通知,将对原城南小学停车场先行实施收费管理,具体标准以现场收费许可为准。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实施时间
2019年11月20日8:00起
二、实施范围
原城南小学停车场。
三、收费标准
执行兴政发[2019]116号《兴化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》的通知,停车场收费时间为24小时,停车30分钟内免费。
特此通告。
兴化交投停车场建设有限公司
2019年11月19日